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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 300569       证券简称: 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 2018-066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许可[2016]2443
号文核准,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4.00
万股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聘
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近日,
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协议》,聘请广州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州证券承接。广
州证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广州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石建华女士、
李泽由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石建华女士、李泽由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
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石建华女士、李泽由先生简历

    石建华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主持了东旭光
电(股票代码:000413)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东旭蓝天(股票代
码:000040)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新元科
技(股票代码:300472)创业板 IPO 项目、宝石 A(股票代码: 000413)再融
资项目、三聚环保(股票代码:300072)再融资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 16
三聚环保公司债项目、15 东旭光电公司债项目、15 喀城投债项目、14 德阳高新
债、12 喀城投债项目。

    李泽由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了北京科锐(股票代
码:002350)配股公开发行项目、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2016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源协和(股票代码:600645)非公开发行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