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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8-09-0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建华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泽由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        公司将关注钢材价格走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收入同比增长 10.45%,归属于        势,加强成本控制;加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         强业务拓展,积极推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降 39.62%,主要是由于钢材价        风电场的项目建设,增
                               格持续上涨等原因所致。             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4.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新
                                                             是            不适用
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
                                                             是            不适用
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税收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9 月公司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委派石建华、李泽由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建华                     李泽由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