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存在减持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 的承诺函 本人直接持有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45,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0.00%,为天能重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 非公开发行”),本人承诺如下: (一)自天能重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天能重工股票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天能重工股票的计划; (二)若天能重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的起始日晚于本承诺 函作出之日,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自本承诺函作出之日至本次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天能重工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郑旭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