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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 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8-094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
经全权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
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81495 号《接收凭证》,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81495 号《受理通知书》,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81495 号《反馈意见通知书》,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向中
国证监会递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文件。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
因素,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目前公司自身情
况和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涉及的相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公司自身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了变化,综
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慎重研究,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