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2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18 年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以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经山
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02,337,083.35元。
二、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
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
虑,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
年)》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 司 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150,0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751,7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含税)。
三、监事会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
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预
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