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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9-07-1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075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许可[2016]2443
号文核准,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4.0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8 年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订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广州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 年 12 月,公司终止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根
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与中泰证券签订
了《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广州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接。中
泰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郑杰先生、李硕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郑杰先
生、李硕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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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保荐代表人郑杰先生、李硕先生简历

    郑杰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并购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完成了鼎汉
技术(300011)IPO 项目、劲拓股份(300400)IPO 项目、天风证券(601162)
IPO 项目、中关村(000931)非公开项目、通合科技(300491)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自从事保荐业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李硕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
司 IPO 项目、厦门港务(000905)、国投资本(600061)、华胜天成(600410)、
中国国航(601111)非公开发行项目、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可交换债项目。自
从事保荐业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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