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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109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张世启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德海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刘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披露
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8800%)的股东、副董
事长张世启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437,5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749700%);

     持有公司股份 6,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760%)的股东、董事、
副总经理宋德海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
口 期 不 减 持 ),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或 大 宗 交 易 减 持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1,68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49940%);

     持有公司股份 30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6656%)的股东、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刘萍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6,875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41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张世启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减持计划的公司股东张世启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宋德海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宋德海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共 1,428,7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34954%。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4)。

    宋德海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和 9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258,7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4986%。本次减持
计 划 已 实 施 完 毕 。 详 情请 见 公 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 披 露 于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6 日      15.173         1,428,760      0.634954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1 日       17.92          100,000       0.044441
  宋德海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2 日       18.00          158,740       0.070545


               合   计            ——             15.602         1,687,500      0.749940


    3、刘萍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刘萍女士于 2019 年 9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共 76,8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416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5)。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9 日        16.72           76,875       0.034164
  刘萍
                合   计             ——               16.72           76,875       0.03416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3,750,000      14.998800      33,750,000      14.998800


 张世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37,500        3.749700       8,437,500      3.749700


                  高管锁定股份       25,312,500      11.249100      25,312,500      11.249100


               合计持有股份          6,750,000        2.999760       5,062,500      2.249820


 宋德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7,500        0.749940           0          0.000000


                  高管锁定股份       5,062,500        2.249820       5,062,500      2.249820


               合计持有股份           307,500         0.136656        230,625       0.102492


  刘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75         0.034164           0          0.000000


                  高管锁定股份        230,625         0.102492        230,625       0.10249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
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根据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天能重工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人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宋德海先生、
刘萍女士的本次减持行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6、张世启先生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
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宋德海先生、刘萍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告知
函》;

    2、张世启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