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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11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及取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任职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65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 15.06 元。剩余 21.6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因未找到合适的授
予对象决定取消,公司取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