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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02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资水平等因素,拟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于新的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参考行业薪酬水平。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
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四、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与其承担责
任、风险挂钩,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等确定。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具体绩效考核方案授权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制并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
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