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旗鑫昇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其境内分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
及阿旗鑫昇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常州永鑫和被担保人资产状
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上述担
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阿旗鑫昇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
境内分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
资子公司常州永鑫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阿旗鑫昇全部股权质押
担保,阿旗鑫昇以其电费收入应收账款质押、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抵押等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宋进军                    王亚平                     王桂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