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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5-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杰                  联系电话:021-20315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755-827721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半年度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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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事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019 年 12 月
(2)培训日期
                                                            18 日
                                                          募集资金管
                                                        理、董监高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东买卖股份
                                                          的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2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赔偿投资者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税收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与中泰证券签订了《青岛天能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之
                                    保荐协议》,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公
                                    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委派郑杰先生和李硕先生担
                                    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
                                    续督导工作。
                                   2019 年 4 月 16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
                                   泰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事项及整改情况                     ([2019]17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
                                   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杰               李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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