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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8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 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042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发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发出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6,691,6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30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6,221,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09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90,6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0,62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2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40%。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年华

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议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1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101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6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7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3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1,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7.0826%;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恩颖 丁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