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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047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1 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陆
丰市人民政府、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签署《汕尾海洋
工程基地(陆丰)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公司
拟在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海上风电配套装备制造项
目,包含海上风机塔架、单桩、多桩导管架基础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组装、运
输。投资总额约为 6 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陆丰市人民政府

   陆丰市人民政府是陆丰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是县级行政机关,属汕尾市管辖。

                                   1
    负责人(市长):许伟明

    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中段。

    2、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1WC20

    类型: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7 楼

    负责人:陈亚宾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营业期限至:2045 年 4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
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
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
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
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
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4.协助其所
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
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
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为其所
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陆丰市人民政府、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与本公司
无上市规则下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陆丰市人民政府

                                     2
    乙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在基地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海上风电场配套装备制造项目,包含海
上风机塔筒、单桩基础、多桩导管架基础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组装和运输,并
在陆丰市注册设立“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文件为
准),投资总额约 6 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2、乙方按照“招拍挂”程序于基地范围内取得国有土地(具体以供地红线
为准)且土地交付乙方后,建设期为两年。在满足生产交付条件的情况下,计划
第二年达产 50%,第三年全达产,并依法纳税。

    3、丙方在汕尾地区投资开发的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在满足合法合规的前
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在陆丰海洋基地产业园内生产的基础管桩和塔筒。

    4、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本次设立该全资子公司是公司顺应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增加公司产能,有助
于公司拓展广东及其他沿海区域的海上风机塔架、单桩、多桩导管架基础等海上
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提高市场竞争优势。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紧紧围绕公司海上风机塔架、单桩、多桩导管架基础等海上风电装
备生产与销售展开,该项目符合公司投资收益测算,是可行的。如该子公司有效
运行,将对公司在海上风电装备领域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产生积极影响,投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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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拓展广东及其他沿海地区业务,该地区的海上风电场建设
及公司获取订单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利用自身的管理经验及资源优势,加强该工厂周边区域的市场开发力
度,积极推进相关业务,以推动该子公司的健康运营。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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