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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10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向各
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
核的第一期激励对象共 23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 221.4675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2 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共计 13.77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