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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称“股东大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
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港集团持有公司 39,727,64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4%,公司总股本按照 2020 年第三季度末股本
计算)。提案人珠海港集团具备相关规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




                                    1
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的
形式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
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9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3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 、 《关 于公 司 2020 年 度向 特定 对象 发行 股票 方 案论 证分 析报 告的 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的议案》;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和/或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议案 1-9 和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案,即须经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4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1.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2.00                                                              √
              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3.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4.00                                                               √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00                                                               √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6.00                                                               √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7.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
 8.00                                                               √
           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9.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5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须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 月 2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31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 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 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

      联系人:方瑞征



                                      6
    电话:0532-58829955

    传真:0532-58829955

    邮箱:ir@qdtnp.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
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7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9”

    2、投票简称:“天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9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天能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
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0                                                     √
        的议案》
                                                         √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发行数量

                                                         √
 2.0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7上市地点

                                                         √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00                                                     √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5.00                                                 √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6.00                                                 √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7.00                                                 √
        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8.00                                                 √
        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9.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11.00                                                √
        案》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

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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