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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2020 年 11 月 6 日,郑旭先生、张世启先生分别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自第一次
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郑旭先生、张世启先生将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上
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终止日期,以下列事项发生之日孰
早为准:(1)根据本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即新增
发行股份登记在珠海港集团名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示登记
凭证为准);(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期限届满。若因珠海港集团原因导
致第二次股份转让未能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则郑旭先
生、张世启先生终止表决权放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发布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6)。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郑旭先生持有的 86,062,500 股股票、张世
启先生持有的 43,000,395 股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9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旭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发出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56,418,821 股(已剔除股东
郑旭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86,062,500 股和股东张世启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43,000,395 股,其持有的股份未统计在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内),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1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3,509,386 股(已剔除股东郑
旭先生已放弃表决权决股份 86,062,500 股和股东张世启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43,000,395 股,其持有的股份未统计在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内),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2,909,4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2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3,478,18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37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568,74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2,909,43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7295%。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8,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702%;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8,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52%;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0.0586%。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逐项审议了下列子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5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3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5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25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5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3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5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25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298%;反对 2,06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37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6809%;反对 2,06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3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298%;反对 2,06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37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6809%;反对 2,06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3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298%;反对 2,056,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322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6809%;;反对 2,056,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259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2.0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9,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2290%;反对 2,123,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7231%;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1846%;反对 2,123,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7561%;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2.0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
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9,727,640 股。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6825%;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69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2,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462%;反对 2,04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94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4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7544%;反对 2,03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197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4,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8352%;反对 2,03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05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8,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7017%;反对 2,04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2.250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25,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84.7699%;反对 2,04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70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59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 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