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059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2020 年 11 月 6 日,郑旭先生、张世启先生分别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自第一次 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郑旭先生、张世启先生将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上 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终止日期,以下列事项发生之日孰 早为准:(1)根据本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即新增 发行股份登记在珠海港集团名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示登记 凭证为准);(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期限届满。若因珠海港集团原因导 致第二次股份转让未能在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则郑旭先 生、张世启先生终止表决权放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发布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6)。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郑旭先生持有的 64,546,875 股股票、张世 启先生持有的 43,000,395 股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旭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发出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78,399,327 股(已剔除股东郑 旭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64,546,875 股和股东张世启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43,000,395 股,其持有的股份未统计在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内),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6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5,135,571 股(已剔除股东郑 旭先生已放弃表决权决股份 64,546,875 股和股东张世启先生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43,000,395 股,其持有的股份未统计在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内),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8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3,263,7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1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3,943,0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679,30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7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3,263,75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8167%。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809,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47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773%;弃权 529,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7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5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5.7698%;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346%;弃权 529,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95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99,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721%;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40%;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2,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9.2806%;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600%;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359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 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2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3808%;反对 7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980%;弃权 565,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73,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0.8957%;反对 7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491%;弃权 565,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4.055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20,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3686%;反对 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139%;弃权 56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4,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0.8268%;反对 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1388%;弃权 56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4.034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17,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3649%;反对 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139%;弃权 565,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1,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0.8060%;反对 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1388%;弃权 565,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4.055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20,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3685%;反对 7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080%;弃权 56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3,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0.8261%;反对 7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1058%;弃权 56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4.068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60,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1850%;反对 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358%%;弃权 53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7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04,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5.4176%%;反对 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38%;弃权 53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3.818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了该议案。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34,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5.7973%;反对 2,802,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4.1287%;弃权 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6.8568%;反对 2,802,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1.6774%;弃权 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465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恩颖 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