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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杰                  联系电话:021-20315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755-827721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未列席,已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文件
                                                         未列席,已阅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IPO 相关承诺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2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赔偿投资者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税收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承诺
12、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
14、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珠海港集团受让控股权相关承诺
15、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保持天能重工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3
                                   1、2020 年 7 月 13 日,山东证监局向
                                   中泰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20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
                                   东证监局;
                                   2、2020 年 12 月 22 日,山东证监局
1、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事项及整改情况
                                   的决定》([2020]78 号),中泰证券
                                   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2020 年 12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下发《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关注函》(监管关注函
                                   (2020)8 号),中泰证券已完成相
                                   应整改工作。
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杰                 李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