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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了《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监管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合计为 5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天能重工(广东)供应
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共计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四)关于 2021 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有效地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
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独立
意见的签署页)




   李涛                       陈凯                      郭年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