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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16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12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郑旭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4 人,代表股份 458,113,38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7.6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2,445,65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68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54,350,77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8344%。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席本次会议但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54,350,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3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54,350,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344%。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603,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148%;反对 19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57,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9.6444%;反对 19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603,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148%;反对 19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57,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99.6444%;反对 19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 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