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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旭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406,202,41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0.2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06,103,51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2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8,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1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2%。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

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3、《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20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刘艳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