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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2-05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能中投(北
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能中投”)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00
万元、100 万元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海港集团”)、珠海港瑞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海港瑞”)共同投资设立珠海港硕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
5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其中,计划首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鉴于基金管理人珠海港瑞拟进行清算,且产业投资基金并未实际投资项目。
因此协议各方拟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终止协
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以终止上述合作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出资 2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中投实际出资
1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港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247051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51,94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9 日

    住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 16 号高栏港大厦第 24 层 240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证券投资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1                                         316,746            90.00%
                   管理委员会

   2              广东省财政厅                35,194            10.00%


                 合计                        351,940           100.00%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为珠
海港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珠海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珠海港
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港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GANC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志超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08 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2943(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珠海港集团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珠海港集团持有珠海港瑞 100%股权,为珠海瑞港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为珠海港瑞的实际控制
人。

    3.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海港瑞为珠海港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珠海港瑞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珠海港
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珠海港瑞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办理基金管
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935。

    (三)天能中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H4YP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旭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14 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4 号楼 4 层 13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程技术咨询;销
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00%

                 合计                        2,000              100.00%


    公司持有天能中投 100%股权,为天能中投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
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
为天能中投的实际控制人。

    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天能中
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 1: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合伙终止协议签订日,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 1、
有限合伙人 2 已分别实缴出资 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现由
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将清算注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伙终止协
议:

    1、清算事务:由有限合伙人 1 担任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2、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剩余财产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由有限合伙人 1
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4、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且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终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基金管理人珠海港瑞拟进行清算,且产业投资基金并未实际投资项目。
该关联交易终止不影响公司发展及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终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
意本次签署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