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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杰                        联系电话:021-20315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755-827721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 次,募集资金均已于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21 年使用完毕,并于
                                                               2021 年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历次会议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历次会议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历次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培
(1)培训次数
                                                                  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经进行了全面自
                                                    查,并针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补
                                                    充审议及披露;(2)公司进一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曾
                                                    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
                          与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
                                                    控制度的执行,完善合同审批
                          司、青岛正明电力设备工
                                                    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
                          程有限公司、青岛楚能电
                                                    和披露程序;(3)公司已督促
                          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青
1、信息披露                                           相关人员加强了对法规的学
                          岛邦纳钢结构有限公司等
                                                    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
                          关联方在 2018 年至 2022
                                                      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
                            年期间发生日常关联交
                                                    量;(4)保荐机构对该次补充
                          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
                                                    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
                                  露程序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
                                                    提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性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之内
和执行                            之内容                         容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之内
3、“三会”运作
                                  之内容                         容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   参见本表“1、信息披露”之内
6、关联交易
                                  之内容                         容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一)IPO 相关承诺
1、公司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
                                                    是             不适用
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
                                                    是             不适用
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需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记载、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税收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承诺
12、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
14、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珠海港集团受让控股权相关承诺
15、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五)珠海港集团参与定增相关承诺
17、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1)由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未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
                                            形,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创
                                            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由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未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
                                            形,2022 年 7 月 13 日,青岛证监局
                                            下发《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欧辉生、郑旭、方瑞征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杰                  李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