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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3-01-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公司”)2019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天能重工
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天能重工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 月 11 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对天能重工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
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 月,培训小组通过发送电子培训课件要求持续自主学习的方式对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2、股东买卖股份相关规定;3、募集资金管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泰证券天能重工持续督导小组选派了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
员为刘帅虎(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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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学习,
对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
信息披露。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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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帅虎                 李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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