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兴红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波先生、胡鹏鹏先生和
公司原副总经理方瑞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24%)的董事、总经理张兴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
总经理赵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胡鹏鹏计划在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87,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胡鹏鹏先生、方瑞征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方瑞征先生因 2023 年 1 月 3 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定,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后 6 个月内全部锁定,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赵波先
生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比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例
称
(%)
赵波 集中竞价 2022.11.1 9.2700 7,689 0.00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50,750 0.24% 1,943,061 0.24%
其中:无限售条
赵波 487,689 0.06% 485,765 0.06%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463,061 0.18% 1,457,296 0.18%
注:1.截止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9,290,549 股。
2.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 次减持
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止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
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