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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车检测: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取消)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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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667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安车检测                     股票代码                  3005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云彬                                     李亚惠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园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园
办公地址
                                   (二期)9 栋 4 楼 401 室               (二期)9 栋 4 楼 401 室
传真                               0755-86182379                              0755-86182379
电话                               0755-86182392                              0755-86182392
电子信箱                           liyb@anche.cn                              liyh@anche.c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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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

    (1)我国机动车检测体系概况

    1982 年前,我国机动车数量较少,未形成有效的机动车检测体系。1983、1984 年交通部陆续在辽宁
省朝阳市和大连市建立了机动车检验机构,标志着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正式起步。至今,通过建立并不断
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机动车检测体系。

    我国在用机动车的强制性检测分为安全检测、环保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前两者分别检测机动车的安
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后者的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检测内容包含安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
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率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
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针对不同类型机动车,安全、环保和综合检测的频率要求如下:

           机动车类型             安全检验              环保检测               综合检测
                                                                          各地 3 至 6 个月不等,
       营运载客汽车          5 年以内,1 次/年;超过 5 年的,1 次/半年    每年还需进行一次技
                                                                          术等级评定检测
       载货汽车和大、中型
                            10 年以内, 1 次/年;超过 10 年的,1 次/半年            —
       非营运载客汽车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   6 年以内,1 次/2 年;超过 6 年的,1 次/年;
                                                                                   —
       客汽车               超过 15 年的,1 次/半年
                            4 年以内,1 次/2 年;
       摩托车                                            1 次/年                   —
                            超过 4 年的,1 次/年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
                                              1 次/年                              —
       车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对 6
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 座及 7 座以上车辆除外)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
起试行安检免检制度,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试行非营运轿车等
车辆 6 年内免检政策自 2014 年 9 月 1 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 2012 年 9 月 1 日(含)之后的车
辆,可以适用免检 2 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 2010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含)之间
的,由于已检验过 1 次,可以适用免检 1 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 2010 年 8 月 31 日之前的,仍执行原
检验规定。另外,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对根据规定 6 年内免检车辆同时免予环保检验,具体规定以环
保部文件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环保部尚未发布相关文件)

    新车下线检测正逐渐在各类大汽车制造厂中得到应用,对保障新车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发展时间较短,进入 21 世纪后汽车保有量才开始快速增长,许多潜在的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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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检测需求尚有待开发,一方面,我国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远远滞后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机动车维修检
测、二手车交易评估检测还未普及;另一方面,随着驾驶人安全和环保意识的提升,除强制检测外,为及
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保证行驶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其主动参检需求将逐渐增加,国家在提高道路安全
水平以及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导向和不断增加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满足该需求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我国机动车检测整体技术水平

    我国机动车检测技术的整体水平正处于行业发展第三阶段(智能化与网络化阶段)的起步时期。

    1)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检测系统的控制精度,数据采集分析运算的准确性,管理系统和测量系统
的效率,检测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设备的生产工艺水平等方面均有待提升。尽管在强制性的检测
领域,我国已基本实现在用机动车检测设备的自主生产,但在对技术要求更高的汽车整车制造厂领域依然
主要被国际领先企业所占据。

    2)联网监督与管理目前主要在部分地级行政区开展,仅少数省级行政区及部分发达城市已在使用或
建设全省安检联网监管系统,联网监督与管理的模式正在各地级行政地区全面推广,并逐渐延伸至全省的
联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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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势:

     1)对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要求不断提升

    从行业监管角度来看,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机动车治理与管控的压力
不断加大,加上事故倒查机制的深化,行业管理部门势必加强对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监管,对检测结果可靠
性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一是通过修订检测标准不断提高检测系统的技术要求;二是加强对检测结果
的监控,检测结果异常的机构可能被要求停业或整改。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为上述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
手段。从市场竞争角度来看,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社会化经营使得检测行业竞争日趋充分,检测系统故障导
致停业或者检测流程设计不科学等均可能导致客户的流失,影响经济效益。因此为了保证业务顺利开展、
提高市场竞争力,除价格因素外,机动车检验机构将越来越重视检测系统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
以获得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检测系统产品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2)检验机构趋向规模化,要求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提高实施项目的能力

    随着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发展,规模化、集团化的检验机构逐渐涌现,具体包括集安检系统、环检系统
与综检系统于一体的综合型检验机构和同时拥有多个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业务多元化、地域分布广的车
检集团。值得一提的是,在综合型检验机构内,车主可完成所有机动车检测手续,大大节约了时间,该类
检验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且符合便民政策,未来将逐步成为建站趋势。

    机动车检验机构购置检测系统多为整体招标或整体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有检测系统并完成整体方
案设计与实施。其中,综合型检验机构需要配备不同类型的检测系统,各检测系统需实现协同运作和统一
的智能化调度,相互间联系更加紧密,数据处理与存储的要求大幅提高;而车检集团往往资金实力雄厚,
对检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更高,对多个站点间的联网和统一管理也有更多的需求。因此上述项目的实施难度
更大,要求供应商具备实施该类复杂项目的技术实力和实践经验,产品线单一、技术实力较弱的厂商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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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承担上述项目而逐渐失去市场份额。

    3)行业联网模式将不断深化,为车联网的构建奠定基础

    在检验机构内部,机动车检测系统经历了从单机运作到站内联网的发展阶段。从广义角度来看,检测
系统正经历着站内联网到与监管部门联网的过程。联网模式的演变对机动车检测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包括业务流程、数据传输及存储模式等。未来机动车检测系统的联网模式将不断深化,逐步由单站点检测
向检测行业地级联网、省级联网乃至全国联网方向发展。检测系统取得的数据将实时进入数据链。通过各
检测体系、维修体系间的数据共享,行业主管部门将获得海量的机动车数据,为检测标准制定、业务指导
提供巨大帮助,进而推动检测系统的持续改进,也为汽车制造销售、汽车后市场等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持,
是未来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核心资源。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水平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
解决方案和行业联网监管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机动车安全检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以及中国汽车保修
设备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等组织的常
务理事、理事或会员单位。在 2013 年“中国汽保 30 周年”大会上,公司同时被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评选为“中国汽保 30 强”、“中国汽保最具成长型企业”和“中国汽保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是全国仅有进入上
述名单的三家检测系统厂商之一,具体如下:


     项目            中国汽保30强          中国汽保最具成长型企业     中国汽保科技创新优秀企
                                                                                业
“中国汽保30周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年评选项目”中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
  获奖的检测系 公司                                                   公司
    统生产企业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目前,公司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市场已覆盖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其余全部 31 个省级行
政区划,客户包括各类检验机构、维修企业、汽车生产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等。



    (三)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行
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供应商,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以及行业监
管等各方面的需求。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全国各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
机构、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维修企业及交通、环保和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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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            具体产品                           产品介绍                             应用领域

机动车检测系统          安检系统          检测机动车行驶安全性项目                        机动车检验机构、维修
                                                                                          企业、二手车评估机构
                        环检系统          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况                      等
                        综检系统          检测营运车辆的安全、经济、动力性能等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满足不同车辆 各类汽车制造厂、科研
                    新车下线检测系统
                                   的下线检测需求                       机构等
检测行业联网监 安检联网监管系统 实现公安管理部门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
    管系统                         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环检联网监管系统 实现环保管理部门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
                                   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综检联网监管系统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汽车综合性能检验
                                   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维修企业联网监管系统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
                                   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除上述主要产品外,公司还围绕汽车应用领域积极开发其他产品。目前已实现销售的其他产品为驾考
系统,是基于高精度 GPS 定位和惯性导航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系统,采用新的虚拟传感器
技术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可直接输出科目二、科目三在场地及道路考试中的判定结果,如车轮压线、车身
出线等,应用在各地的机动车驾照考试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                            318,181,180.57      281,672,288.18                 12.96%     240,819,29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033,822.79       42,220,226.34                 16.14%      36,508,06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7,231,934.00       40,234,338.08                 17.39%      34,595,390.3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955,653.51      103,612,870.19                 18.67%      40,210,984.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42              0.8444               13.00%               0.7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42              0.8444               13.00%               0.73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1%              18.15%                  -1.54%              18.89%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资产总额                            874,607,917.81      507,890,637.22                 72.20%     401,996,29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6,430,881.56      253,719,103.08                 99.60%     211,498,876.7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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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0,639,800.47           87,294,128.77         72,921,218.31          97,326,03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39,225.24           19,187,878.06         13,672,517.87          10,134,20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63,876.08           18,758,867.79         12,934,464.66           9,574,725.4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58,263.10             41,189,032.23         61,498,020.35          42,226,864.0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
                         16,658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0,506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贺宪宁                         境内自然人               28.12%          18,748,800      18,748,800
深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6%           9,374,400       9,374,400
王满根                         境内自然人                   5.58%        3,720,500       3,720,500
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8%        3,720,000       3,720,000
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8%        2,790,000       2,790,000
司
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8%        2,790,000       2,790,000
司
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2,500,000       2,500,000
(有限合伙)
曾燕妮                         境内自然人                   3.35%        2,232,000       2,232,000
上海桦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9%        2,194,800       2,194,800
业(有限合伙)
谢建龙                         境内自然人                   1.50%        1,000,000       1,000,000
                                                  上述股东中,贺宪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为深
                                                  圳市车佳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王满根先生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南京华睿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间接持有南京华睿股份,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华睿德银与华睿中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声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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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9号)核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9,879,3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27,630,145.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249,155.00
元。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
检测系统和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供应商,能全面满足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检测和监管等各类需
求。报告期内,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1,818.12万元,同比增长12.96%;主营业务收入
31,808.62万元,同比增长18.66%;利润总额 5,841.55 万元,同比增长 16.2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03.38 万元,同比增长 16.14%。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确定合同订单后根据客户需求组织设计并开始采购和
生产。整个生产过程涵盖方案设计、软硬件设计研发、设备生产、整机组装、安装调试等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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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产品标准化实施,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客户需求,进而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2016年检测系统产销量1373套,比2015年增加259套,增长率为23.25%。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机动车检测系统收入的增长。公司目前产品订单充
足,自主生产的机械台体产能满载,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4.54亿元。随着
产能的进一步提升以及新产品的陆续研发,公司营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张。若行业继续向好,
则公司业绩将会呈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长期致力于机动车检测核心技术的研发,被评为为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并作为主要单位参与《JT/T445-2008汽车底盘测功机》和《GB/T 26765-201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等标准的起草工作。截止报告披露日,已形
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除拥有38项专利及2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还
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机动车检测系统      286,192,328.38   137,652,135.39       48.10%           27.25%         30.09%          1.05%
检测行业(联网)
                     28,398,296.63    14,550,908.48       51.24%          -34.21%        -32.55%          1.26%
监管系统
驾考系统              3,495,555.56      328,968.45         9.41%          100.00%        100.00%          9.4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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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
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
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
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
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
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
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
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
附加”1,600,340.69元;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1,866,801.35元;对于2016年1月1
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
不予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贺宪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