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安车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许可【2016】2619 号)核准,安车检测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79 元/股。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86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6,670,0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00 股。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完成授予 88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58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由 66,670,000 股增加至 67,254,000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7,25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6,813,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3,803,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1,057,2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1,057,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65,14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08,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8%。 二、安车检测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睿德银”)、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中科”),共 计 2 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华睿德银、华睿中科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华睿德银、华睿中科承诺:对于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 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 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承诺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股东承诺将出售相关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 公司。如未履行收益上缴义务,则公司有权停止向其发放现金分红,直至按承诺 履行完毕为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7,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2 名,均为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流通数量 1 华睿德银 4,770,900 238,545 238,545 注1 2 华睿中科 4,770,900 238,545 238,545 注2 合计 9,541,800 477,090 477,090 注1:华睿德银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70,9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所做的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股份数最 多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和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8,545股; 注2:华睿中科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70,9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所做的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股份数最 多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和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8,545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5,148,750 53.82% -477,090 64,671,660 53.4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50 0.00 1,35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735,840 0.61% 735,840 0.61% 首发前限售股 64,411,560 53.21% -477,090 63,934,470 52.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55,908,450 46.18% 477,090 56,385,540 46.58% 股 三、总股本 121,057,200 100.00% 121,057,200 100.00%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安车检测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安车检测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安车检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茜 李志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