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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车检测: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8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
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
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具体情况如下:
   1、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2、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年度相关共 13 项议案。
   3、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1 项议案。
   4、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5、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专项报告》半年度相关共 2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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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项议案。
   7、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 项议案。
   8、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 2018 年公司新任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召集、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度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
批程序,认为: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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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
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
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
治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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