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6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0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9 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29,879,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630,145.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02,249,155.00 元,由于 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1,428,800.69 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 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 203,677,955.69 元。 截止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3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 22,594,700.39 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191,680,427.66 元(其中募集资金:181,083,255.30 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 2,121,308.48 元、投资收益 8,475,863.88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一届第五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安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 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 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一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 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主体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38940188000207158 本公司 --- 852.01 活期 宝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定期 份有限公司深圳 38940188000207158 本公司 --- 18,000,000.00 (可随时支取) 宝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698757885 本公司 215,327,990.00 16,695,755.83 活期 宝安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科技 15001234567803 本公司 --- 6,864,296.38 活期 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本公司 --- 20,000,000.00 理财产品 宝安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科技 本公司 --- 100,000,000.00 理财产品 园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本公司 30,000,000.00 理财产品 宝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山东 份有限公司深圳 38940188000207322 --- 9,869.70 活期 安车 宝安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 公司深圳分行科技 15101234567895 --- 109,653.74 活期 安车 园支行 合计 215,327,990.00 191,680,427.66 初时存放金额 215,327,990.00 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650,034.31 元。公司对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 22,594,700.39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 2,121,308.48 元, 短期理财投资收益 8,475,863.88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191,680,427.66 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7 年 11 月 29 日调整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3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224.9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9.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9.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更) 总额 额(1) (2) 益 (2)/(1) 承诺投资项目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 否 11,824.58 - 2,004.69 2,004.69 16.95%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不适用 否 能扩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900.34 - 254.78 254.78 6.53%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00.00 -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224.92 2,259.47 2,259.4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20,224.92 - 2,259.47 2,259.47 -- -- - -- -- 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募投项目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处于建设期 ,不产生效益 。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 1.50 亿元用于购买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 金用途及去向 财产品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 3,645.56 万元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剩下的理财利息收入 155.51 万元,共计 3,801.07 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