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2019-04-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对安车检测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确保日常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拟
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在此额度
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贺宪宁先生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
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各授信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
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自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之日起,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协议将在被担保
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
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
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 授权事项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贺宪宁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和担保额
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期限一年。
三、 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
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为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
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为上市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需要。实
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及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
担保,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的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认真审议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
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及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
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
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及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上市公司,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
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内容及履行的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子公司为公司在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母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
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茜 李志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