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08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9 年 4 月 4 日,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车
检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净额
合计 3,801.0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 1,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9 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2,987.9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63.01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224.92 万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142.88 万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
金入账金额为人民币 20,367.8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3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发展局登记备案号: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 1309010024;
13,601.45 11,824.58
能扩大项目 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泰岱环审
[2013]第 12231 号
泰安市岱岳区发展局登记备案号:
130901002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30.95 3,900.34
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泰岱环审
[2013]第 12232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22,032.40 20,224.92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 2,259.47 万元,其
中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2,004.69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254.7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168.04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 17,965.45 万元、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1,059.71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42.8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拟 实际累计 剩余募集资金 理财及利息
募集资金投向 (含理财及利息收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收入净额
入净额)*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
11,824.58 2,004.69 9,819.89 734.63 10,554.52
扩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0.34 254.78 3,645.56 155.51 3,801.07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 4,500.00 169.58 4,669.58
*
合计 20,224.92 2,259.47 17,965.45 1,059.71 19,025.16
注: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首次公开发行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42.88 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是反复对研发方向与研发领域进行深
度讨论、规划,从而确定人才的规划与引进、研发大楼的设计,目前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已开始研发设备的采购,主导岗位人员已到位。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调整,已经引入 10 余名高水平研发人才,人才引进以及设
备采购已投入募集资金 254.78 万元。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 3,645.56 万元以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剩下的理财利息收入 155.51 万元,共计
3,801.07 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
金余额为准)。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相较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深圳市与济南
市在人才招聘、技术研发与同行业交流等方面更具有优势。因此公司在济南租赁
办公场所建立研发中心、在深圳扩张研发部门,公司在相关研发人才的招聘、研
发场所的租赁与研发设备的采购等环节投入了大量自有资金以确保公司在场地、
人员、设备等方面均能保证研发项目的顺利及时推进。而且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的实施过程中,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随着公司在传统机动
车检测系统领域、遥感检测系统领域、机动车检测站收购与运营领域的快速发展,
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遥感检测设备的研
发、市场的开拓与机动车检测站的收购、运营。
因公司已在深圳与济南使用自有资金建立了研发中心,且为实现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考虑,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损失,公司拟终止
实施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
2.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公司 2018 年多渠道回笼资金,降低负债,控制企
业经营风险。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防范
流动性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公司业务布局,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
审慎考虑,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以确保剩余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净额合计 3,801.07 万元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
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此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遥感检测设备的研发、市场的
开拓与机动车检测站的收购、运营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1、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
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同时,在过去 12 个月及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