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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车检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1年上半年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
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情形,
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生明                 谈   侃               王   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