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7-04-10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7-015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不含差旅费)。
立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所为
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