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17-04-10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7-0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一、本期业绩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坏账核销概况
为真实反映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
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6 年 6-12 月产生的不能收
回的应收账款坏账 76,323.80 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76,323.80 元。上述坏账损失核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
他财务指标无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
联方。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事项不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
核销的坏账损失都是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本次核
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要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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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损失都是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
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要影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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