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09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7-03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17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

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8-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5:00至2017年8月9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E1号楼二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公

                                   1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639,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4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8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863%;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1,250,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

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

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39,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股

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50,033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39,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2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50,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24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39,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50,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2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39,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50,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24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厦门大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刘继东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24,27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50,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76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弃权

                                   3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李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