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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8-016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艳红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6日以专人
送达、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
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4月1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2号
4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艳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7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2、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006,690.25 元,同比增长 6.17 %,实
现利润总额 45,834,571.06 元,同比下降 28.9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9,437,121.0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7.34%。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 7-12 月产生的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 2013.40 元,同意公
 司对上述坏账共计 2013.40 元进行核销。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
 损失都是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
 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要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17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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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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