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4-2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2017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7至12月产生的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2,013.40元,同意公司
对上述坏账共计2,013.40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坏账损失都是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公司已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
指标无重要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是为
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五、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
部控制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
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
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沙沂                    王忠诚                  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