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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8-2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文件规定,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