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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0-09-0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至2020年6月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285 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负责设计、
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金
额和披露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
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
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并不
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2 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8,677.34      30,930.10      -60,163.77
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2,292,176.76    5,074,990.50   4,747,828.30   4,718,600.00

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附注 第 1 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明细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20,842.74    -1,871,349.66    -1,356,549.95   -329,117.94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2,475.46        -1,787.82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110,063.60     -481,039.98       -513,331.27   -649,397.74

                         合计                               648,794.96    2,729,490.38      2,908,877.18   3,679,920.55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     附注
         公司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附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