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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0-08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艳红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以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 55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艳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
告书(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沈阳兴齐眼药股
                                    1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
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修订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等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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