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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2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徐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专人送
达、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
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徐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682,125.8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96%;实现利润总额
102,541,715.12 元,同比增长 186.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978,613.6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45.11%。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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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报
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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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 2020 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对象名单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后,监事
 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
 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
 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对 4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92.9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的名单,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
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回
购注销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
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沈阳兴齐眼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而,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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