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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地)2021-04-2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沈阳兴齐眼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并
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以专业能
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2020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听
取相关人员的汇报。

    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
04 月 1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09 月 07 日   第二十次会议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服务中介机构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相
                             关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04 月 1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08 月 25 日   第十九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09 月 07 日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可行性报告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
                               见
                               7.关于《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
                               案》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关于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聘请本次发行相关服务中介机构独
                               立意见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
10 月 28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事项的独
11 月 25 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2020 年       第三届董事会    立董事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2 月 22 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
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应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
应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 2020 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在工作过
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
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
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
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李地

                                                      2021 年 04 月 16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