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号),同意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
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63,282股,公司总股本由
82,332,600股增至88,095,882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于2022年1月18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先生持股比例变
化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继东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兴齐眼药 股票代码 30057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变动比例(%)
1
A股 +12.00 增持 0.15%
2
A股 0.00 被动稀释 0.94%
1
2018 年 11 月 12 日,刘继东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1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5%。
2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30,000 股,导致刘继东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94%。
1
3
A股 0.00 被动增加 0.02%
4
A股 -30.85 减持 0.37%
5
A股 0.00 被动增加 0.01%
6
A股 0.00 被动稀释 2.00%
合 计 -18.85 累计减少 3.1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变动)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7 8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36.40 31.71% 2,517.55 28.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629.39 7.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6.40 31.71% 1,888.16 21.4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刘继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成,刘继东先生累积减持 308,500 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
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3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4,600 股,导致刘继东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2%。
4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刘继东先生累计减持 308,5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7%。
5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2,800 股,导致刘继东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1%。
6
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763,282 股,新股将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导致刘继东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0%。
7
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
8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8,809.59 万股。
2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