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同意,兴齐眼药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669,492.10 元,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88,095,882 股。 (二)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未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确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8,095,882 股减少为 88,094,68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88,095,882 元变更为人民币 88,094,682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8,094,68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6,183,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910,90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0.2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符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情况如下: 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 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07 月 1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763,2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21%,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1 名,涉及证券账户合计 38 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限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数量(股) (股) 1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961,076 961,076 2 林素真 林素真 297,933 297,933 博芮东方价值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 3 326,765 326,765 金 芮东方价值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192,215 192,215 诺德基金浦江 12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163,383 163,383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105,718 105,718 诺德基金浦江 2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三登香橙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7 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23 号单一资产管 57,665 57,665 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8 司-诺德基金浦江 107 号单一资产管理 48,054 48,054 计划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38,443 38,443 诺德基金浦江 1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38,443 38,443 诺德基金浦江 9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11 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121 号单一资产管 28,832 28,832 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扬帆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12 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09 号单一资产管 19,221 19,221 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源投资鸣森定增 1 号私募 13 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94 号单 19,221 19,221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量化进取 1 号私募证券 14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07 号单一资 9,611 9,611 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扬帆 1 号基金-诺德基 15 9,611 9,611 金浦江 2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16 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10 号单一资产管 9,611 9,611 理计划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医疗保 17 216,242 216,242 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解除限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数量(股) (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兴智一 18 216,242 216,242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估值 19 96,108 96,108 优选 1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农业银行-中信证券蓝筹 20 96,107 96,107 精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 21 司-中信证券-南网资本 1 号单一资产 28,832 28,832 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44,161 144,161 中信证券信养天顺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3 288,323 288,3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养天禧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4 288,323 288,3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越 25 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 288,323 288,323 计划 民生证券-李慧玲-民生证券优选 8 号 26 86,497 86,497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民生证券-许兰溪-民生证券优选 9 号 27 86,497 86,49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民生证券-殷婷婷-民生证券优选 10 28 96,107 96,10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添益 5 29 19,221 19,2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0,992 140,992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 UBS AG UBS AG 355,598 355,598 朱雀基金-招商银行-朱雀常青集合 32 26,945 26,945 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招商银行-朱雀稳益集合 33 102,000 102,000 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江苏银行-朱雀高端制造 34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900 146,900 精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深国投朱雀合伙专项证券 35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朱雀定增专 84,500 84,500 项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产业臻 36 92,300 92,300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解除限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数量(股) (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恒心一 37 124,000 124,000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8 413,262 413,262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合计 5,763,282 5,763,282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26,183,774 29.72% -5,763,282 20,420,492 23.1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910,908 70.28% 5,763,282 67,674,190 76.82% 三、股份总数 88,094,682 100.00% 0 88,094,682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 迪 王 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