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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兴齐眼药(300573)
(简称“海通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迪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显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是                     不适用
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迪                        王   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