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1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一、本期业绩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
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
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1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
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
容如下: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
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
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
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二)根据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
通知》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 进行调
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
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
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
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
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
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
                                     2
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
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
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
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
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3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 则的相
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