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齐眼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 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1,870,425.7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 51,112,025.38 减:2022年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212,945,662.99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98,687.93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7,846,975.06 3.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1 减: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2,16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066,171.31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22,718,908.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海通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75820188000368726 322,718,908.67 专用存款账户 铁西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合计51,112,025.38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0,450,927.9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661,097.44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922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 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2,718,908.67 元,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3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兴齐眼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兴齐眼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 迪 王 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5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187.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294.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33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变更项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目(含部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注】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18,130.00 12,974.64 3,509.87 3,509.87 27.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否 39,186.00 28,043.27 784.70 5,829.79 20.7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684.00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 58,017.91 21,294.57 26,339.66 合计 80,000.00 58,017.91 21,294.57 26,339.66 为优化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公司与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于 2023 年 1 月正式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并竞得沈阳市浑南区新运河路南智慧三街东-1 地块。公司拟将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项目部分土地用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但相关变更事项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审议 原因(分具体项目) 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51,112,025.38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0,450,927.9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金额 661,097.44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922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根据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