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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3-04-2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二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125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鉴证报告 第1页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实际收到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870,425.73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验资报告。


(二)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1,870,425.7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                    51,112,025.38

          减:2022 年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212,945,662.99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98,687.93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7,846,975.06

                3.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2,16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066,171.31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22,718,908.67




                                           专项报告 第1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820188000368726    322,718,908.67     专用存款账户
         沈阳铁西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51,112,025.38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0,450,927.94 元;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661,097.44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A10922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 第2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 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22,718,908.67 元,
       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187.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294.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3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发生重大变化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金额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     总额       【注】                       (2)                                                                    效益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18,130.00   12,974.64      3,509.87       3,509.87                         27.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否     39,186.00   28,043.27        784.70       5,829.79                         20.7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684.00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   58,017.91     21,294.57      26,339.66

  合计                                        80,000.00   58,017.91     21,294.57      26,339.66




                                                                                    对照表 第1页
                                      为优化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公司与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于 2023 年 1 月正式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并竞得沈阳市浑南区新运河路南智慧三街东-1 地块。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拟将该项目部分土地用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但相关变更事项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原因(分具体项目)
                                      章程履行审议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51,112,025.38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0,450,927.94 元;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661,097.44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

  况                                  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922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

                                      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根据 2022 年 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




                                                                                      对照表 第2页
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对照表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