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它方式变相占有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它对外担保
的事项,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
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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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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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龙 张 瑾 卢北京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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