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4019 债券简称:容大定转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1,205 股,占公司截止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总股本 188,609,502 的 0.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45,094 股,占公司 截止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总股本 188,609,502 的 0.08%。 2、鉴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星期六)为非交易日,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8 日,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 光”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牛国春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40 号),核准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其中,批复同意公司向牛国春发行 467,077 股股份、向袁毅发行 180,804 股 股份、向李慧发行 67,801 股股份、向石立会发行 37,667 股股份、向牛国春发行 773,76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袁毅发行 299,5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李慧发 行 112,3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石立会发行 62,4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 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1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性质 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000,000 股变更为 156,753,349 股。 3、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 公 司 实 施 2020 年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56,753,349 股变更为 188,104,018 股。2022 年 1 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 505,484 股已完成认购和 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188,104,018 股变更为 188,609,502 股。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根据重组报告书和本次限售股东出具股份限售的承诺: 交易对方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前述期限届满后的锁定安排如下: ①业绩承诺期间第一个会计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 其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股份数量 30%扣减因履 行业绩承诺期间第一个会计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②业绩承诺期间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 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股份数量的 60%扣 减因履行业绩承诺期间第一个及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 量(如有); ③业绩承诺期间第三个会计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 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股份数量的 100%扣减因履 行业绩承诺期间所有会计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上述股份数量包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 2、根据重组报告书和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业绩承诺: 2 根据公司与广东高仕电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仕电研”)原全体股 东牛国春、袁毅、李慧、石立会(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对方承诺:高仕电研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00.00 万元、1,750.00 万元及 2,000.00 万元。 3、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深圳市 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高仕电研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465 号),高仕电研 2020 年度 实现净利润 28,270,775.5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534,111.81 元。高仕电研已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鉴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星期六)为非交易日,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1,205 股,占公司截止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总股本 188,609,502 的 0.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45,094 股,占公司 截止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总股本 188,609,502 的 0.08%。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4 名,分别为牛国春、袁毅、李慧、石立会, 以上 4 名限售股股东具体涉及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获配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 (%) (股)(注1) 数量(股) 1 牛国春 560,492 30 168,148 42,037(注 2) 2 袁毅 216,965 30 65,089 65,089 3 李慧 81,361 30 24,408 24,408 4 石立会 45,200 30 13,560 13,560 合计 904,018 30 271,205 145,094 3 注: 1、根据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及高仕电研已完成 2020 年度 的业绩承诺,牛国春、袁毅、李慧、石立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持股总数的 30%。 2、股东牛国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60,492 股;根据《公司法》 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本人或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25%。根据上述承诺,牛国春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42,037 股。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5,118,601 39.83 74,973,507 39.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490,901 60.17 113,635,995 60.25 三、总股本 188,609,502 100 188,609,502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4